我区继续实行不动产登记费“零收费”
发布时间:2022-03-28 来源:萧山区人民政府
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,促进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动,经区政府同意,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,将继续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,相关费用支出由本级财政保障,执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自2019年1月1日全区实行不动产登记费“零收费”政策以来,累计为群众、企业减负约 7671 万元,其中减免个人不动产登记费3431万元、减免企业不动产登记费4240万元,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和企业办证的压力和负担。
今后,我区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,通过完善办理流程、缩短承诺时限、精简登记材料、实行承诺制等举措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、满意度,同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企政策,切实减轻辖区企业的负担。